新闻稿税务稽查员在自己的岗位上应该怎么做?怎么做?税务局如何考核员工?如何对检验全过程的失误追究责任?国家税务总局在此前发布的一系列相关税务检查目标责任书的要求中已经给出了答案。
国家税务总局相关人员表示,此次发布的《税款稽查目标责任书评定考核细则(实施)》、《全国性国税局系统软件税款稽查目标责任书岗位工作职责与工作技术规范样本(实施)》、《全国性地税局系统软件税款稽查目标责任书岗位工作职责与工作技术规范样本(实施)》、《税款稽查过错责任追责方法(修定)》(以下简称“两个办法”和“两个样本”)已经产生了统一的税务稽查目标责任书框架和规章制度管理体系,有利于国家税务部门全面规范执行税务稽查目标责任书。
据悉,“两个样本”已经对目前的税务稽查业务流程进行了梳理和分类,按照遏制和高效的标准,除了组织上的差异外,在保证各个岗位权责相对性单独细化的前提下,将税务稽查业务流程进行了集中解决和整合,岗位和岗位职责基本上就是为此而产生的。所有设立的岗位都是审计岗位,其管理工作与审计直接相关。其中国税局样本有67个岗位,地税局样本有46个岗位。岗位职责用高宽比概括,工作中需要应聘的事项按照业务流程的类型逐一注明。国税局232项,地税局203项。工作中的技术规范规定了履行工作职责时必须遵守的各种规定,依据包括实体法和程序法中与审计有关的所有内容,包括管理权限、时限、步骤顺序、阶段、对实体线路现行政策的掌握、公文的应用等。
但税务稽查目标责任书的考核以“两个样本”为关键标准,考核范围包括“两个样本”所列的税务稽查个人行为以及与税务稽查直接相关的管理方法和业务流程。对于评估中发现的税务检查错误,各税务局应按照《税款稽查过错责任追责方法》进行问责。
国家税务总局有关人员强调,税务稽查目标责任书作为优化纳税服务的关键质粒载体,是促进税务局依法办事、优化纳税服务的重要途径和必然趋势。各税务局只能按照统一的规章制度设置岗位和职责,保证岗位按规定设置,义务到人。只有按照规定的技术规范做好本职工作,才能真正保证检验管理权限的法制化、检验义务的明确化、检验程序的公开透明化、检验人员行为的规范化和依法行政的制度化。(阎立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