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发生的坏账损失可以按月计提,年末按年度未收应收账款余额的3-5 进行清算,计入当期费用。企业发生的未计提坏账准备的坏账损失,应当如实计入当期费用。
企业当年发生的坏账损失超过上年计提的全部坏账准备,计入当期费用;当低于上年计提的坏账准备和已核销的坏账收回时,冲减当期费用。
呆账准备金的提取比例由企业根据预期坏账在规定范围内确定。
税法规定,纳税人应当按照财政部的规定提取商品降价准备金,允许从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未建立呆账准备金的纳税人,发生的坏账损失,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后,按当期实际发生额扣除。坏账损失的财务处理方法主要有直接核销法和备抵法。哪种方法更有利于减轻税负?
例:某公司1997年1月销售商品2万件,单价100元,货款未收到。如果采用直接核销法,结果如下:(税金略)
1997年应收账款发生时,
借方:应收账款200万
贷款:主营业务收入200万元
2000年被批准为坏账
借款:管理费用200万
贷方:应收账款200万
如果某公司按照应收账款余额比率法提取5的坏账,则采用备抵法,结果如下:
1997年应收账款发生时,
借方:管理费用——坏账损失10000。
贷款:坏账准备1万元
当它在2000年被确定为坏账时,
借款:坏账准备万
贷方:应收账款10,000
可见,免税额法可以增加当期扣除额,减少当期应纳税所得额。即使两种方法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相同,但备抵法滞后于应纳税额,相当于享受国家无息贷款,增加企业营运资金,如下:
200万 33%=66万元
(2000000-10000) 33%=656700元
660000-656700=3300元
仅这一项业务,津贴法就使企业可以免费使用国家税收33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