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一:
我们公司是一般纳税人。2021年3月,我们购买房地产,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总价1100万元。发票是在3月份认证的。
借款:固定资产-办公楼1000万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60万元
应交税金-待抵扣进项税40万元
贷款:银行存款1100万
案例二:
我们公司是一般纳税人。2021年4月,我们购买新建房产,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总价税1090万元。发票是在4月份认证的。
借款:固定资产-办公楼1000万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90万元
贷款:1090万银行存款
提醒一:
从4月1日起,两年内不扣除房地产或在建房地产项目的进项税。
提醒二:
之前要抵扣的进项税额,可以从2021年4月纳税期的销项税额中抵扣,只能一次性转入进项税额抵扣。
提醒三:
3月份《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五)》第六栏“期末待抵扣房地产进项税”期末余额,可结转至4月1日后《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第8b栏“其他”。
关于房地产抵扣的五个问题
问题1:
我公司于2021年1月购买了一栋一楼办公楼,取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目前已购写字楼40%的房地产进项税尚未抵扣。我司能否在2021年4月扣除剩余的30%,5月再扣除剩余的10%?
回答:没有。
2021年3月31日前未被纳税人抵扣的房地产进项税额,从2021年4月起只能一次性转入进项税额抵扣。
问题2:
我公司于2021年4月购买了一栋一楼办公楼,取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写字楼的房地产进项税两年内需要抵扣吗?
回答:不需要。
自2021年4月1日起,普通增值税纳税人取得的房地产,两年内不再抵扣进项税额,在购买房地产当期抵扣一次。
问题3:
2021年6月,我公司购买了一层办公楼,取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2021年7月,办公楼购买的房地产进项税申报抵扣60%。剩下的40%今年哪个月可以申报扣除?
答:尚未抵扣的待抵扣进项税可以从2021年4月纳税期的销项税中抵扣。
问题4:
我公司于2021年1月购买了一栋一楼办公楼,取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目前已购写字楼40%的房地产进项税尚未抵扣。我司能否申报扣除2021年8月剩余40%的房地产进项税?
回答:有。
尚未抵扣的待抵扣进项税额,可在2021年4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当税额属于期间时,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可自行选择申报月份。
问题5:
2021年4月,我单位对原厂房进行了修复和翻新,使房地产原值增加了50%以上。此次维修购买的材料、设备、中央空调的进项税是否需要在两年内扣除?
回答:不需要。
从2021年4月1日起,普通增值税纳税人取得的房地产,两年内不抵扣进项税额。